主人是个皇族子孙。在他而立之年,全家老小传染病死光了,他出国旅游,幸免于难。
主人难过了一阵子,遣散了仆人,把遗产(很多很多很多钱)存进银行,家里房产(古堡)关门放着,雇专门机构定期打理,自己背起行囊(还有一份女王的介绍信,得帮女王看望一下殖民统治),拍拍屁股就走了。
他自由惯了,就算身有任务,重点也是环球旅行。反正女王心疼主人,感念主人家族往日的好,只要不出大差池,也不管他。
主人想做的事就那么几个:一是去世界最北端看极光和大白熊,一是去买些好看陶瓷,一是去找个忠仆。
在他三十岁的生涯里,仆人不少了,自己找?还真没试过。
总之主人就去旅行了呗。他先往南走,直到温度越来越高、空气越来越干燥、黑人越来越多……哦,他到达女王陛下任务目的地了。
主人掏出介绍信,与殖民地政府领导对接,交代清楚任务,没有为难人家——主要是他心思不在这上面,女王也没叮嘱他要当个青天大老爷,就是顺路来看看情况的。
当地领导很感激这位贵族没有太为难他们,要知道在“蛮荒”地搞开发,一不小心得病翘辫子了,还是很苦的。
于是,当地领导在考察结束后,盛情招待了主人。包括领地一日游、风情食宴、热带音乐会……等等。
在移动过程中,主人偶遇了一场欺凌。几个白人官兵不要命地狠狠踩踏一个匍匐在地上的瘦弱黑人小孩,那小孩瘦得肋骨清晰可见,半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显是放弃挣扎,先求保命。
主人不忍心,让停车,救下了小孩。
当地领导也尴尬:这种不人道的事情,平时大家心照不宣,现在被女王直属的上司看见还被拦截了……不说有罪,也不仁呀。于是打了一番哈哈,顺手就把那小孩送给主人了。
主人:嗯?我这就有个仆人了?
但主人想要的仆人,不是机器人,他想要个知情达理、心有灵犀又忠于他的仆人。
主人想,如果真能有这么个仆人,他会好好珍惜人家的。
总之,小孩被带到主人面前,跪下认主了。小孩皮肤在黑人里不算黑,该说是棕色,隐约能见一点皮色,显得更瘦更凄惨了,又沉默不语。
主人不喜欢苛待下仆,很心疼,扶他站起来,养尊处优的手指,凉凉贴着小孩的棕黑皮肤,白如粉瓷。那小孩看着,竟傻了眼。
旁人也看傻了。
主人不管外人什么眼光,给那黑人小孩好吃好穿伺候着,还教他礼仪与知识,像养儿子似的。
他本无固定计划,为了这黑人小孩,在这穷苦地方呆了很久,远超出预期。
而那黑人小孩也抽条儿一般,快速成长,像是要把过去落下的营养和教育一口气全补回来一样。短短一年时间,长成一个乖巧懂事的伶俐少年,个子长高不少,直逼主人。
这棕色少年与白色贵族,二人总在一起到处瞎逛,主人写写画画,小仆人一旁安静看着,竟成了当地一道有趣的风景。
恰逢此时,殖民地政局不稳,当地领导十分头大,甚至想叛乱,寻思着天高皇帝远,干脆抓主人来开刀,安抚当地民情。
这如意算盘还没搬上台面呢,主人就察觉了:主人虽懒散不理世事,却也不笨,声称呆腻了,打算立刻走人。
那黑人小孩怎么办呢?任谁都知道,这黑人小孩极受疼爱,简直就是主人的儿子。
没想到,那黑人小孩竟自愿留下,代表主人来配合镇压——这对当地领导来说最好不过了,既不用背个叛贼的黑锅,实在不行,又能拿这“代表了殖民者利益”的家伙开刀。
于是,黑人小孩与主人,在一片兵荒马乱中,匆匆分别。
主人内心没什么愧疚感,他好像本就挺薄情的。
主人安抚几句:啊,那什么,你照顾好自己哈,我以后再来看你,或者你去我国找我……呃,卖身契还你?
小孩:没事,你拿着吧。你要去旅行吧?遇上紧急情况,还能抵押掉。
主人:哎好,那我拿着,我不会害你的。
小孩:我知道你不会害我。你注意安全,我解决了这里情况,一定会来找你,因为我是你的忠仆。
主人:呃,好?那我走了哈,你好好干活,你可以的!我有空给女王说一声你的情况,看她能不能帮你。
小孩:……再见。主人,我爱你。
主人:噢乖乖,我也爱你。拜拜!
主人快乐地继续他的冒险之旅。
在一片风浪中,主人去了神秘的东方国家,吃到了麻辣的热辣锅,登山看了神圣的佛光,欣赏了妖娆多姿的东方美女之舞,带着一大批瓷器、热辣锅器具、一大批丝绸和两个厨师,爽死了,又往北走。
最后他到了一片宗教圣地,背后就是世界最高峰。
诚如鲨翁说,to climb or not to climb,爬还是不爬,是个问题。
主人的向导是个高原人,皮肤紫红紫红的。恍惚间,主人想起了那个乖巧懂事的南方棕色少年,心中犹豫都喂了狗,冲动之下就跟人爬上了山。
……然后在雪山狂风中,思绪万千,瑟瑟发抖,后悔成狗。
主人命好,不枉其欧洲白皮血统,当同行者或摔死或冻死十之六七时,主人仍活了下来,只是左手冻坏了,再也抬不起来。
主人累了,放弃再往北走,不看大白熊了,终止旅行,回国了。
他回国后,给女王陛下带去雪山最高峰的干花和岩石,奉上了神秘东方国家的美丽瓷器、丝绸与热辣锅,还有一名东方厨子。
女王十分高兴,神秘地笑:嘿大侄子,你给我送了个独一无二的人才,我也给你送个人吧。
主人:(其实我还藏了另一个厨子…)咦,谢谢女王,什么人呀?
女王:你的私生子……哦不,你的仆人。
话毕,一位英俊高大、风度翩翩的棕皮青年,穿着皇家制服,从帷幕边走出来,眼神灼灼地盯住主人。
竟是昔日的黑人小孩。
主人:……卧槽,你居然真来了。
女王给青年好一通夸奖,说青年一开始遇到很多难处,被人鄙夷、欺凌等,青年都逐一克服了,还给了很多治国良方,是个难得人才,忠诚可靠又聪敏,云云、云云。
主人没听清女王后半段的表扬,懵懵地带着青年和赏赐,回家了。
这么多年过去,主人的古堡纹丝未变。古堡很大,有人提前收拾过了,很干净,却毫无人气,十分冷清。
……只是,再没有其他家人了。
主人感到有点点寂寞,又有些虚弱头晕,胸中一股无处安放的闷气。
但他还没来得及叹气,一双棕色的手就扶起了主人无力的左手,正如当年主人扶起那孱弱小孩一般。
只是这一次,那双棕色的手,掌心温度炽热,贴在主人白皙冰凉的皮肤上,反差之大,触目惊心。
棕色青年从背后环抱着主人,轻轻抬着主人残废的左手,珍惜地摩挲主人光滑细嫩的肌肤,手心烫得主人心惊。
他在主人耳后喃喃低语:主人,以后我们就在一起吧。
主人更晕了。
青年背井离乡来异国,甚至背叛了同族,只为效忠主人、回报主人,又十分聪慧,一心一意一辈子地爱慕敬仰着主人的一切,包括那只残废的左手……
而且,青年长得很好看,英俊漂亮,身材健颀,很有魅力。
所以,一向毫无原则的主人,很快就沦陷了。
……尤其是青年时不时就会提醒一下主人当年有多么“冷酷无情”,害得主人总是心生愧疚。
其实,主人仍记得自己以前的承诺,他决心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忠仆。
于是,在棕色青年循循善诱(洗脑)下,主人放下心防,生平第一次,把谈恋爱要经历的事情全体验了一次,乐不思蜀,又被自己仆人生米煮成熟饭……从此就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了。
但究竟是不是主人养仆人,不好说,因为这仆人还挺能干的——各种意义上。
后来,主仆二人一起去世界最北端看了冰山与大白熊,很幸福。